在涉及到
小产权房的房屋买卖争议中,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来解决问题。如果各方
当事人都无意愿进行和解或调解,或者即使经过努力仍然无法达成和解与调解协议,那么他们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向适宜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已经产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协议;如若拒绝履行其主要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其
强制执行。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