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屋被二次出售的
纠纷处理,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请求解除买卖协议,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同时要求
侵权方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如果违约方是普通公民,那么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其提出
违约索赔,但在此情况下您所能索取的也仅仅局限于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和
经济损失方面;若先前提出的
申诉皆未能得以受理或支持,那就只有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
诉讼裁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