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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捆绑销售车位是否合法

商品房与车位相结合的销售手段,严格来说已触犯了法律规定。从广义上理解,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以商品住房为条件,强制要求购买者同时购买停车位,这种打包式的销售形式已经超出了市场价格和交易原理的正常范畴,被视为一种不合法、不合规的强制消费行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看,消费者依法享有自由选择权和平等交易的机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强行推销其产品或服务给消费者。对于此类强制捆绑销售汽车停车位现象,消费者可向相关监管机构如住房建设部或物价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并寻求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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