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销售现房过程中,某些房地产商可能会将品质较低的房屋伪装成质量达标乃至优质房产进行出售;同样地,也存在出现实际房面质量与销售时承诺不符的情况,商家故意隐匿了房型真实面积,以此获取高额利润;还有一种常见现象是,普通标准住宅往往被误导为优秀工程,进而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向
消费者索要更高的房价;另一方面,商家明知道某些房屋无法进入公开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销售,却依然进行销售活动;
此外,商家还可能通过
虚报最低售价、清盘价等具有欺骗性质的价格策略来吸引消费者购买;
同时,商家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者冒用其他开发商名义进行销售也是一种常见的
欺诈行为;
最后,商家还可能采用雇佣他人等手段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对
商品房进行不切实际的
虚假宣传。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