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赠与产生的纷争的
诉讼时效应为三年,这一期限从权利人明确了解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损失并确定责任承担者之日起算。如超过二十年的此类案件,人
民法院将不予以强制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权利方仍可提出申请以获得适度的延期处理。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