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交纳
订金之后选择
退房,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进而明确是否能够顺利实现
退款流程。若鉴于买方自身缘故引发退房这一决定,那么便构成了合约协议中所明定的违约事宜。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合约条款规定,需对个人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已交付的订金恐难收回,甚至可能承接额外的
违约金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出卖人在履行合约过程中未按约定履行应尽职责,抑或出卖人本身即涉及
欺诈等
违法违规行为,在此种情形下,买方不仅有权利要求卖家全数退还已支付的订金,更有权请求卖家以双倍金额
赔偿其已缴付的订金数额。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