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地产纠纷的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然而,最长权利保护期限则被赋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限制。
其次,若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非由于原告方面的原因,然而遇到了无法预测或避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其无法行使请求权时,该诉讼时效应予以中止计算。
再者,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法律规定的障碍,导致
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被中止,直至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后的第六个月结束之时,诉讼时效期间才算正式届满。
《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