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错误引导下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若其中包含了
欺诈或者重大误解之类
可撤销的元素,那么在其被依法撤销之后将视为无效;
然而,在
撤销权未得到有效行使之前,该合同仍旧具有
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之下,受到欺诈或者产生重大误解的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合同进行撤销,一旦合同被法定宣告撤销,则自始无效。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
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