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要强调的是,
商品房认购书及其相关协议在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后,方能具有
法律效力。
首先,缔约双方必须认真核验主合同的法律有效性,若该
合同无效,则相应的
担保合同亦将无效。
其次,要特别注重条款款项的性质界定,落在纸面上的文字要清晰表明为“
定金”的意思表述,而且主合同和
定金合同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
再次,定金合同务必采用
书面形式加以签署,并且其所涉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约定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受人
民法院的司法保护。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