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争议的解决方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主要的处理手段包括如下两大方面:
首先,凡是涉及到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所有权确定、
使用权运用、买卖交易、
租赁合同、典当契约、
抵押债务等民事活动引发的纷争,以及与房屋紧密相连的装修、装潢规划、设计图案、附属设施的归属引起的争议,相关
当事人皆有权利直接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
其次,若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
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产生纠纷,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批准拆迁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于该裁决结果,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诉法院提
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
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