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子离世之后其财产的处置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若儿子在世时曾留下了合法有效的
遗嘱,则应遵循遗嘱上所载明的
继承条款进行
遗产分配;
其次,如儿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或
遗赠协议,但存在有此类条款订立的意图和意愿,那么便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遗赠协议来执行遗产分配;再者,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均不符合,那么将依照
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
首先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而
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