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
购房合同在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遗失,那么您只需要将尚未履行的合同进行终止并作废处理,随后便可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来替代它。
其次,如果是在预售登记之后,且在办理银行
按揭手续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的遗失情况,那么您就必须在当地的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已作废的声明,并且在声明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
期限届满之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合同,
然后再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合同以取代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