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交易所引发的纷争,有四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它们分别是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
首先,各相关方面应该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私下协商来达成和解协议。若和解无果,则可进一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其次,当协商失败后,可以依据原先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明文规定的条款,将争议提交至特定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最后,如果经仲裁依然未能解决问题,
当事人完全有权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寻求法律援助。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