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之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合法性及有效性。然而,倘若该合同尚未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则此种情况通常不至于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其次,若各方
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特意约定了未经过登记备案程序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那么应按照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若其中某一方已切实履行了其应当承担的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并予以接受,那么即便该合同尚未进行登记备案,也依然具备
法律效力。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
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