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地产项目延迟交付一年所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为:
购房方必须依据法律
法规切实履行告知和督促之责,以敦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同时针对
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倘若在发出通知之后的第三个月内,房屋仍旧未能如期交付并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充足的理由解释时,购买方可依法选择解除与开发企业订立的
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立即归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按照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