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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届满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在建筑物存在问题之时,其责任人通常为开发商或施建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当建筑工程采取总承包制度时,那么总承包方就必须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起全面责任。如果总承包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将建设工程拆分后再转包给其他单位,那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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