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
买卖纠纷乃是一种颇为普遍的房地产纷争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
当事人可采取和解、调解、
仲裁或提
起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此类矛盾与冲突。
1.和解:当事人可以通过双方协调磋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有效化解矛盾与纷争。此种解决途径颇为适用当双方当事人均有诚意,愿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之时。
2.调解:当事人亦可寻求第三方介入调解,如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具备调解职能的机构。此种方式同样适用于双方当事人有意愿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之情形。
3.仲裁:若当事人不愿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则可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将依据事实与法律做出公正裁决。
4.起诉:若当事人坚信需通过
诉讼手段解决
纠纷,则可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权威判决。
在处理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审慎选择适当的
处理方式,并严格遵守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等已生效法律文件。若当事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对方有权依法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