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
房地产纠纷问题,取决于具体情况。我们可以提供两种常用的解决途径作为参考:
首先,对于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所有涉及到
确权、
使用权、买卖、租赁、典当、
抵押等方面的
民事行为所引发的争议以及与之相关的涉及房屋装修、装潢、设计及附属设施所有权的
纠纷,
当事人均有权利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解决;
其次,如果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因为
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
产生纠纷,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若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则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
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