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
逾期交付房产所需支付的
违约金额度为每日2%至5%不等,然而这并不是法律对
违约金标准作出的硬性规定,而是行业内的普遍共识;其次,如果一方
当事人未按照
合同条款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其履行行为未能满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要求,给另一方带来了实际损害,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该大体等于因
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失,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后本可获得的经济收益,但是
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