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楼盘未能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则无法签署预售合同。须知,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持有正式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若未能获取该许可证便开始进行预售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操作,因此与
购房者所签订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法院提
起诉讼之前成功取得了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则此类合同就可被视为有效。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