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购房定金退还事宜时,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倘若在
定金协议中已经载明了
当事人需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只要其能够守约,则所交付的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或者直接冲抵
购房款的;
其次,若在定金协议生效后,实际收取定金的一方存在
违约行为,那么该方需要向已交
付定金的另一方支付双倍金额作为
违约金,同时将原
定金退还给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