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
购房者有权向其
追责,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并且支付相应金额的
违约金。关于这笔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通常而言,如果买卖双方在
签署合同时已经有明确规定,就应当依法依约行事;若合同中对此项事宜并无约定,则应按照现行的
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基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
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并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
违约金比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程度进行适度调整。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