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法。协商解决法主要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从而妥善地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法。调解解决法则是当买卖双方无法通过相互协商解决
矛盾纠纷时,可依据其中一方
当事人的申请,由房地产管理部门、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主导,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遵循有关
商品房销售的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得
购房纠纷得以迅速有效地解决。
3.
仲裁解决法。仲裁解决法也被称为公断,它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公正合理且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解决法。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法,是指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果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
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依法处理的一种具体
行政行为。
5.
诉讼解决法。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法,是指人
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
司法程序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