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一方来说,他们有权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正式通知来中断双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接收到中止履行通知之后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
担保措施以恢复履约能力,却仍然强迫预购方继续执行原有的合同规定,那么坚守诚信的一方便有权利对此提出异议并且采取相应的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如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整个合同,同时
追责违约方的
违约行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