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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一般是哪里的问题

关于房产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其次,也可能会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进而演变成买卖纠纷;再次,房产的优先购买权也常常引发相关纠纷;此外,房屋租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也是房产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涉及到房屋设定抵押或典卖等行为时,同样也会引发系列纠纷;同时,由于建筑物之间存在紧密的地理联系,因此房地产相邻关系的处理不当也可能导致房产纠纷的出现;
最后,房屋拆迁过程中也可能因为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问题引发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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