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产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涉及到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其次,也可能会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进而演变成
买卖纠纷;再次,房产的优先购买权也常常引发相关
纠纷;此外,房屋租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也是房产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涉及到房屋设定
抵押或典卖等行为时,同样也会引发系列纠纷;同时,由于建筑物之间存在紧密的地理联系,因此房地产
相邻关系的处理不当也可能导致房产纠纷的出现;
最后,房屋
拆迁过程中也可能因为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问题引发纠纷。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
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