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新签订预售
购房合同时,恰逢夫妇面临
离婚境地,那么在未明确达成特别协议的情况下,购置的预售房屋将被视为属于夫妇双方
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在此情形下,夫妇可自主商议如何划分这部分房产份额,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然而,当夫妇之间针对婚姻
存续期内的财产所有权问题有过专门约定的话,便应遵循约定处理该房产事宜。倘若该房产系由某一方以其
个人财产全额支付购得,那么该房产将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过程中无需进行分割,仍归
出资方个人所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