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当您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无法就
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时,您有权在签订认购书的期限内提出修改正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并通过增加
补充协议以实现退还
定金的目标。其次,若您所选购的房产为内部认购项目,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完备的楼盘五证手续,由于其本质上便是违规销售行为,因此您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回所有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而无需进行繁琐的
证据采集环节。倘若开发商拒绝退还您的购房款,您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
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那么这便构成了开发商的
违约行为,您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您的购房款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