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单位长期
拖欠工程款项的棘手问题,以下为几项可行且高效的解决策略:首要步骤,应当迅速采取交涉与追偿行动。无论采取口头沟通或是书面
催款,都应积极尝试以此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再者,务必适时地收集、整理所有与其相关的
证据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以便在必要时刻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除此之外,申请支付令或者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亦是解决该类问题的关键手段(其中还包括
申请仲裁等多种方式)。在实践操作中,若建设方
拖欠款项的情况已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作为原告方有权向法院提出正式的
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需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在正式
立案申请通过后,案件将依据法院的工作日程进行审理,当事人须尊重并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同时在案件审结后,前往财务部门完成
诉讼费用的结算工作,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实施。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