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房产纠纷的
起诉案件,若被告目前身处异域,可向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交诉状。倘若被告长年迁居外地,则应向其惯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另外,
当事人双方亦可经自行协商并作出合理约定后,确定
管辖法院,以便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能够在事先约定好的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此种约定必须遵循
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将不被认可。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