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房地产纠纷方面的
法律诉讼过程中,
当事人有权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并寻求律师的援助,同时也被赋予了权力委托律师作为
诉讼代理人参与
诉讼活动。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以及
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委托一名或两名
代理人代表他们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