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放弃不动产权证共有权需按法律程序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未办理登记放弃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变动经登记生效。放弃不动产权证共有权时,共有权人要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放弃共有权协议,明确放弃份额及权利义务。接着准备好不动产权证原件、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明、放弃协议等材料。之后向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提交变更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后,办理变更登记,注销放弃人的共有权登记并换发新证。同时,放弃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若未办理登记,放弃行为就无法产生物权效力。如果在放弃不动产权证共有权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