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因故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作为购买方,您有权通过书面方式向其提出催促并要求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这个期限为最长三个月且符合法律规定。若到期后开发商仍旧未能按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您将有资格请求解除该
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
追讨由于其
逾期未交付房屋而产生的相应
违约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