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日期延迟的合法性须依据合同具体条款确定,若合同明确约定的交房时间已至而实际交付尚未实现则构成
违约行为。就此情况而言,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
购房者的催促期限,即三个月之内履行其交付房屋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该
合同关系。另外,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购房者应在法定时限之内提出解约申请,同时主张开发商全额退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利息以及
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然而,如果出现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则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