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
房屋纠纷诉讼流程如下:首先需向具有司法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以请求
立案审批;随后,
当事人需针对案件准备充分的
证据材料;在得到法院立案答复后,法院会向双方送达开庭公告并且在七个工作日内正式通知双方具体的
开庭时间安排;等待开庭日期来临之际,请携带充足的资料前往该院证明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的陈述进行反驳以及意见的阐述,庭审过程中,法院会首先展开调解协商,若调解失败,那么将由合议庭依照审理事实情况做出最终判决;最后,在
判决书生效之后请耐心等待法院
执行措施的推动与落实。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
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