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
诉讼主体须为与其所涉案件利益密切相关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社会团体;
(二)需将被告清晰明确地确定,以便于后续
诉讼程序的开展;
(三)该起
起诉必须具备特定且具体的
诉讼请求以及充分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四)诉讼事项应在遵循我国
民诉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内,同时也应当符合受诉法院的司法
管辖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