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地产开发合同中,开发商未能按时
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了合同规定时,以下五类特定情形将允许
购房者提出加倍
赔偿要求:
首先,在房屋
销售合同签订以后,开发商如未尽到通知义务而私自将该
房产抵押给了第三方。
其次,开发商在同一份房屋销售合同签署后,再转手将该房子卖给了另一位买家。另外,当开发商与购房者签约订约之时,如果企业故意隐瞒其尚未获得商品预售许可证或提供了
虚假的商品预售许可证这一重要信息,也会被视为
违约行为。同时,若商人在
签订合同前有意隐瞒所出售的物业已然设定
抵押权这样的事实,同样构成违约。
最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开发商也可能因故意掩盖所售房屋已转卖予他人或者作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而陷入违约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