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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需要签订哪些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针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所需签订何种类型的合同这一问题,在此作出详细解答。
所谓二手房,即是指已在相关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实现初始登记及整体登记后,再次向市场推出以供交易之用的商品房
相较于由地产开发商直接所有并销售的新开发商品房来说,二手房具有较为独特的特性。
实际购买过程中,至少应当签订如下三类合同:第一,房屋买卖合同;
如若买卖双方未选择通过经纪机构进行交易,可前往交易房屋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自行购买网签版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居间合同;
由于购买二手房大多情况下需要借助经纪机构的协助,故通常会安排交易双方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协定书。
此份协定书的主要参与方包括购买方、出让方以及经纪公司三方。
第三,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若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者,购买方需与银行订立贷款合同,同时将购买所得之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物呈递给银行。
《商品房买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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