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物业开发商存在
违规行为,应依照双方签署的《商品房
销售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对其予以
惩罚性赔偿。在提出
赔偿要求之际,依据
合同条款,
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具体的
违约金额,亦或是约定采用何种方式来确定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处理办法,则违约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可能需要参考以下几种类似情况以得出相应结果:对于
拖欠房款的情况,应按照尚未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项总价,以及参考我国央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算
逾期贷款利息的统一标准作为
赔偿标准进行核算;而对于
延期交房的问题,则需要对照
逾期交房期间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区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作为赔偿参考泾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