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特定情境的实情,需视情况而定该销售者所涉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于诈骗行为的界定,其主要区分在于
刑法与
民法层面的理解。根据刑法的相关条文,倘若该房地产经纪人以隐瞒
一房二卖事实为手段,企图实现
非法占有的最终目的,且在这种情况下取得了
购房者支付给他的相应合同款,并且这笔款项达到了刑
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的数额标准,那么这类行为即被认定为
犯罪性质的
合同诈骗罪。然而,假如该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轻,仅仅只是进行了一房二卖的刻意隐瞒,但却未达到2万元的标准,甚至购房者并没有缴纳合同款项给销售者,那么这类行为则可以归类于民商法领域内的
欺诈行为。针对
民事欺诈行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给出了解决途径,即
当事人感到受骗时可依法行使
撤销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的
有效期仅有1年之久,若超过1年再行主张撤销权,其
法律效力便将归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