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纷争,可尝试以协商或调解方式加以解决;若
当事人双方均有意愿选择和解、调解的方式处理问题,或是虽经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便可依据先前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有
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若当事人之间未签署过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该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在
司法程序中,当事人理应遵从并执行已产生法律效益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和解调解协议,如若拒绝履行这些裁定结果,另一方有权寻求
法院强制执行。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