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房屋买卖纠纷方面,存在着以下几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它们分别为: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双方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友好务实的态度私下进行和解协商。倘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则亦可考虑借助于第三方调解的力量来协调
争议解决方案。若面临的是协商无法解决的困境,那么就需要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订立的相关约定,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与判定。若
仲裁结果依旧不能令双方满意,那么在最后的保底措施中,便能够诉诸于法律援引,寻求人
民法院的帮助并提起相应的
诉讼程序。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