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
建筑工程项目
招标工作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公开性原则,即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必须做到全面透明地公布于众;
其次,公平性原则,招
投标过程务必严格依照既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再次,公正是指招投标双方在整个活动中的地位需保持平等无偏,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合理对待;
最后,诚实信用则要求不能有
欺诈行为或者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