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中标后原则上应按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成员及牵头人签订合同,不能擅自将牵头人更换为B公司;这可能构成实质性变更、规避招标或违法转包,影响中标有效性并承担合同、行政甚至信用责任。若确有成员退出、资质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应先向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书面申请,依法履行重新审查、变更或重新招标程序,不能仅靠双方协议操作。
2026-08-04 14:03:56 回复
你好,法律无明文禁止更换牵头人,但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已确定 A 为牵头人,不能自行变更;必须书面征得招标人明确同意,未经同意强行更换存在合同无效、违约风险。
2026-07-29 14:41:31 回复
原则上不可以自行把牵头人从 A 换成 B、以 B 作为牵头方和招标人签合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管控极严,随意变更属于违规
2026-07-29 14:05:34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