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并且一方缺乏经济收入或者失踪的前提下,抚养费可以通过实物形式进行折算结算。离婚之后,若子女被指定由某一方负责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则应当承担部分乃至全部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以及时间期限的安排,双方都应该进行友好磋商并达成协议;若是协议未能如愿达成,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予以裁决。通常而言,具有稳定工资收入的一方,其支付抚养费应当采取定期定额缴纳现金的方式;如果具备一定条件的话,也可考虑一次性缴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