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所需缴纳的费用为每宗案件50元至300元不等。
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若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一旦财产总值超出了该范围,即需按照0.5%的比例额外缴纳费用。
换言之,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且不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仅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者请求法院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做出裁定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将按照案件数量进行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50元至300元之间的收费标准属于一个浮动区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