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条款,关于刑事诉讼时效有明确规定如下:
若法定最髙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诉讼时效为五年;
若法定最髙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诉讼时效为十年;
若法定最髙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诉讼时效为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髙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则延长至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案件进行追诉的情况下,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