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而言,履行税务责任至关重要,尤其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税收缴纳问题。
具体来说,如果个人在某家企业任职并获得相应报酬,且当其个人所得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时,便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这其中,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大致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即个人总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值得注意的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核算与确定,乃是由所在企业承担主要职责。
通常情况下,职工所得工资薪酬在正式发放之前,企业会先行代为扣除法定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之后统一向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