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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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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2057人看过
导读:在支付清算过程中,需优先确保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损失得到覆盖。接着,应偿还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工伤补贴及家庭抚恤金等。之后,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缴的税费。最后,方能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首先,必须确保支付清算过程中的各项破产费用以及破产共同利益损失;

然后,偿还债务拖欠给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因工伤产生的补贴、对家庭成员抚恤金等;

其次,需要支付破产方未缴纳的除了上述规定以外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方所欠下的税费款项;

再者,最后才能开始清偿那些所谓的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如何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其所有债务将由清算结束之后所产生的破产财产进行偿还。

若清算完毕后仍未能产生足够的破产财产以进行分配,那么破产清算程序将会宣告终结。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文中提到的“破产财产”在偿还公司债务前,必须先行弥补破产费用。

所谓“破产费用”,即在破产程序启动过程中所产生、并为了保障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从“破产财产”中提取出来的相关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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