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滞纳金是被明确禁止写入各类合同中的。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滞纳金主要是针对那些未能及时履行缴纳税费义务或者法定缴费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所征收的带有国家强制力性质的惩罚性资金数额。
然而在处理各种民事事务中,我们都应该明白并遵守这样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民事主体是无法直接收取滞纳金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民事主体依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定金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以备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能够依据事先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