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尚未开发之国有土地的补偿事项,有关当事方有权向上次批准征收该等土地的政府部门提出仲裁请求。
当开发方欲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下,若在两年内未能成功实施征收措施或者征收后因某种原因停工至超过两年期限,那么此次征地批文将会自动失效,所涉土地将依法获得收回处理。
另外,若租赁合约期未满即提前宣布收回土地,则必须给予相关方适当的补偿或者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